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RFZ2024-Q-G-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后塍街道安全生产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24页 第五章 二、评标标准
原文:
1、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10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空气呼吸器、心肺复苏模拟假人、消防逃生仓、便携式VR、振动测试仪、酸度计、双头粉尘采样仪、有毒气体双头采样仪、紫外辐射仪、噪声检测仪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如拟投入设备为自有的,每项设备须提供图片、采购发票原件的扫描件、设备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不全的该项设备不得分;如拟投入设备为租赁的,每项设备须提供图片、租赁合同原件的扫描件、租赁单位的采购发票扫描件、设备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不全的该项设备不得分。【0-10】
更改为:
1、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10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空气呼吸器、心肺复苏模拟假人、消防逃生仓、便携式VR、振动测试仪、酸度计、双头粉尘采样仪、有毒气体双头采样仪、紫外辐射仪、噪声检测仪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如拟投入设备为自有的,每项设备须提供图片、设备采购发票扫描件、后六项设备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不全的该项设备不得分;如拟投入设备为租赁的,每项设备须提供图片、租赁合同原件的扫描件、租赁单位的设备采购发票扫描件、后六项设备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不全的该项设备不得分。【0-10】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下午14:00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下午14:00
更正日期:2024-10-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后塍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邮编:215000
联系人:殷涛霞,联系电话、传真:0512-6813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