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我市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一汇报,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审计局对张家港市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功能,全力助推港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我市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市委“创新提质年”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2021年度预算任务。2021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13亿元,同比增长5.53%,其中税收收入223.02亿元,同比增长7.2%,税收占比84.44%。
──增进民生福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2021年,我市安排的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分别为36.42亿元、17.63亿元、24.16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3.11%、24.56%、12.63%。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全市累计接种新冠疫苗315.47万剂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扩容增量、均衡布局,建成学校18所、新增学位1.6万个;安排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补助资金共计1.19亿元,惠及人数21516人。
──深化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提质增效。2021年我市深入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实施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电子管理,提升预算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制定出台并推动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修订国资监管办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强化监督力度,审计整改成效显著。下发《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动态跟踪全市审计整改情况。针对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共制定整改措施175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3项,形成了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的工作闭环,绝大部分问题得到根本性整改落实。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市财政局编制的市决算草案表明,2021年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的决算数分别为264.13亿元、185.46亿元、1.01亿元和134.40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00.01%、103.61%、100.9%和93.93%;支出总量的决算数分别为244.40亿元、155.20亿元、0.29亿元和139.55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95.80%、88.29%、40.89%、90.27%。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连续多年预算执行率较低。2019年至2021年,张家港市新能源汽车补贴专项资金和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连续3年预算执行率较低,去产能专项资金和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专项资金连续2年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个别市属国资企业少缴国资收益。一家市属国资企业计算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时,少计净利润8433.67万元,当年少缴国资收益2277.09万元。审计指出后,该公司已将上述款项补交市财政。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进度有待加快。根据苏州市委相关文件规定,针对下属区镇的“政府绩效评价试点”和“部门整体绩效重点评价试点”这两项工作各区县需在2021年底完成,我市未能按期完成。
二、保税区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至2021年底,非税收入3705.46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影响预算收入完整性。
(二)合同执行管理方面。保税区个别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安全检查服务中,安全检查人员资质、检查服务次数、现场安全检查时间未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
(三)资产管理方面。保税区安全环保监控和应急指挥系统软件以及环境管理应急预警中心系统软件627.04万元列为支出,未列入无形资产管理。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情况
(一)部分项目的预算执行率较低。2021年度有37项追加预算当年未执行完毕。2020年第二批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和2021年下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执行进度偏慢。“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等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资金使用效益偏低。
(二)个别部门和单位决算支出不够完整。一家部门2021年底冲减一般支出9.43万元导致当年决算支出不真实完整。一家单位提前列支29万元监测费导致当年项目预算执行率不准确。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防范专项审计情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对全市2021年度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防范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我市认真落实苏州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会议的有关债务管理政策和最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债务管控,增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2021年我市共收到省财政厅发行的新增政府债券11.7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4亿元,专项债券8.35亿元,实际下拨11.75亿元。截至2021年末张家港市政府债券总额为181.86亿元。2021年度隐性债务化解完成全市计划化解任务的197.70%,超额完成任务。
五、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张家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0年至2021年全市建设验收高标准农田共60947.45亩,批复内实际总投资23427.46万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参建单位履职方面。一是个别建设单位资格审查不细致,未发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时为该工程监理单位聘用人员;二是个别项目监理单位人员任职情况不符合规定,如违规任命一名监理工程师从事多个工程项目监理业务;三是监理单位人员履职不到位,如存在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监理人员复核不到位的情况。
2.合同签订及执行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人工费用及拨付周期;二是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至农民工工资专户的情况。
3.后期管护方面。未及时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度,末端管理执行不到位。
4.资产管理方面。审计抽查发现,2个区镇的高标准农田建成资产,至审计调查时,尚未登记资产账。
(二)张家港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相关政策执行方面。至审计日止,个别区镇未及时下拨2019年度村级纳税奖补资金317.23万元。
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个别村存在房屋、设备和土地等资产账实不符,个别村存在虚增资产规模等情况。
3.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方面。一是单笔年租金30万元以上的土地流转86笔、单笔年租金50万元以上的工业厂房和工业用地出租165笔,均在镇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未按规定进入市级平台交易;二是个别村资产出租未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存在线下交易行为。
4.信息化管理方面。一是农村集体“三资”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功能模块不够齐全,个别财务管理预警功能未使用;二是部分资产数量、金额等基础信息录入错误,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类不准确。
(三)张家港市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专项审计
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已完成标准化建设改造的集贸市场24个,处于施工改造阶段的集贸市场4个,未开工3个,市财政累计拨付建设改造奖补资金1600万元。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工程建设改造方面。一是个别改造后投入运营的集贸市场未办理排水许可证;二是部分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
2.市场经营管理方面。一是存在经营户所使用计量器具未按规定检定即投入使用的情况;二是个别熟食店操作人员健康证已过期。
(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情况审计专题
市审计局在财政“同级审”中融合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情况审计专题,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补贴政策清单公开不完整。张家港市各部门自查填报的2021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共计28项,其中对外公开的政策清单有15项,尚有13项未公开。
2.部分补贴项目未实现全过程绩效管理。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28个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中,有17个项目根据上级部门或市财政的安排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其余11个项目均未实现全过程绩效管理。
(五)财政涉粮专项资金审计专题
市审计局在财政“同级审”中融合了财政涉粮专项资金审计专题,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多拨付地储粮贷款利息补贴271.54万元。2021年张家港市粮食购销总公司按储备规模向市财政申请并获得地储粮贷款利息补贴为899.52万元,而该公司账面实际用于我市储备粮的利息支出为627.98万元,因此,财政多拨付利息补贴271.54万元。
六、国有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一)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在财政“同级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均关注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部分单位未及时确认固定资产。审计发现,部分单位资产未及时确认固定资产。其中:3家单位的房产36套(处)、1家单位的公务用车2辆。
2.部分单位房屋权属变更滞后。经抽查,部分单位历经机构改革、单位更名、部门职能调整和优化等情况,房屋权属未及时变更,原有证件与实际不符。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安排,张家港市已于2020年启用省“资产云”平台,由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填报,财政扎口统一管理。至审计日止,有2家部门仍未启用该平台;已纳入平台管理的单位,部分基础数据填列不完整。
4.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个别部门的房屋租金收入和拆迁补偿款合计708.88万元交入下属国资企业,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非税收入。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某区镇的原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审计了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贯彻落实河长制方面。河长交办事项的管理有待完善,交办单未建立台账,镇级河长巡河记录不规范。
2.污水处理收集方面。部分企业未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管护不及时。
七、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基建审核中心共完成工程造价复审项目324项,送审总金额23.22亿元(包括沙洲湖金城大厦项目土建人防工程、锦丰镇合兴花苑安置房工程、金港镇金都二期西侧地块安置房工程、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桥下地下通道工程、第一人民医院科教综合用房项目土建工程等项目),共节约财政资金5573.82万元。
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和警犬基地迁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合同签订不规范。如某苗木移栽工程,前后签订了内容不同的两份合同,最终款项结算时,两份合同条款交叉执行;新装供电外部线路接入工程合同,施工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后,未及时签订补充合同,造成超付工程款511.61万元,未能及时收回,审计后现已整改。
2.工程签证不及时。如个别签证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时限上报;个别现场签证单建设单位至工程结算审计时,才补签意见。
八、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依照法律法规提出了相关建议及处理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整改实施办法要求,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2021年底在网上公告了整改情况。截至目前,还有3个问题,仍在整改中,整改推进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踪监督,督促加快整改。
九、审计建议
(一)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财政预算绩效。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对接,统筹做好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预算执行监控等工作,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从严控制公务经费,进一步压缩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的紧要处;加快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进度,加速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资产信息的联通共享和实时监管;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入账,准确完整地反映资产价值;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定期开展清查盘点、摸清家底、完善内控、强化责任,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量。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促进重大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就业优先、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确保资金到位、政策见效。聚焦重点民生领域的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和项目绩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促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本次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并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市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张家港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审计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献礼张家港建县(市)60周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