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雪花碎片油生产包装车间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长江东路550号 |
阿胡斯卡尔斯油脂(张家港)有限公司 |
凯睿安企业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
拟投资858万元,在公司自有土地新建雪花碎片油生产包装车间,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生产原料为企业现有工艺中生产的氢化植物油,成品为雪花碎片油,生产规模为年产雪花碎片油6000t/a,主要工艺为凝固-切片-包装。 |
1、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经过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消声器装置、建筑物隔声、绿化等措施来降噪,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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