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锦丰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为园镇奋力实现“136”年度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持续加强统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制发2023年度园镇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科学分解各项任务,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法治政府报告制,网络公开园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领域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2.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等重点学习内容,组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讲座4次。推行“点单培训”机制,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先后开展新公司法、劳动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国资公司管理、村级经济联合体经营等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7场次,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素养提升“四时行动”,有效提高基层干部法治能力。落实《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方案》,深入校园、企业、农村、社区等各类场所开展学习教育“七进”活动70余场,确保宣传覆盖到各类群体。
3.不断规范政府法律服务。加强法律顾问、线上法治专家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新增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修订《园镇法律服务工作办法》,完善法律顾问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组织法律顾问述职和座谈活动,定期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评议,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政府的作用。年内参与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2起、行政复议案件2起、民事诉讼及执行案件18起,出具法律意见书40份、法律尽职调查报告4件、评估报告3份,举办法治讲座6场,拟写、审核各类文件合同179件,参与信访矛盾及其他事项会商157起,出具律师函34件,提供律师值班服务49天,解答各类咨询85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实施《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贯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发文必经程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落实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4.0版清单。畅通辖区企业沟通渠道,开展“法企同行”“送法进企业”志愿服务、“执法会客厅”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法治风帆”专项法治宣传活动7次,发放服务清单、民法典手册等各类法治宣传产品600余份。
2.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梳理公开园(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赋权、委托)清单、园(镇)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做到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承诺“双公示”。完善服务体系,82件事项实现“全城通办”,实现“一网通办”平台中的异地收件和办理操作。建立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市场监管锦丰分局设立“质量赋能站”、“知识产权工作站”,创新扩容“锦快办”政务品牌。持续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设有“锦管提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基础上,创新建设镇级“互联网+政务监督”政务管理“云沟通”二维码,实现有效差评100%整改、实名差评100%回复。年内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63742件,建成江苏省级“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
3.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法润锦丰情暖沙上”法律援助品牌影响力,开展法律援助大走访、法律援助进工地等活动,年度制作发放法律援助大礼包近千份,配合市法援中心受理法律援助申请75件,惠及农民工群体69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提档升级,在建设村、沙洲社区打造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示范点。镇村两级公共法律中心(站)高效运转,累计接受法律咨询3000余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000件次。持续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开展“1+2+3”公民法治素养立体化提升项目、行政执法监督“1234”特色工作法和“锦E求精·洁美锦丰”等活动。
4.进一步规范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建立园镇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制作合法性审核意见书,进一步规范相关合同送审、审核、存档备查等流程,确保应审尽审。成立合法性审查工作团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线上法治专家力量,提高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质量。年内共审查行政合同6份。
三、提升制规决策规范化水平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制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并在网上运行,按规定对外公布。规范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完成永盛幼儿园招生工作事项的决策程序,做到决策主体适格、程序合规、内容合法,提升决策质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引入第三方参与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港邻花苑拆迁安置房项目后评估,后评估率100%。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清理意见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并予以反馈,经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完成年度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对外公开并在省平台备案。开展2023年度园(镇)规范性文件立项建议,减少发文的随意性,增强计划性和针对性。完成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备。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排摸非执法岗位持证情况,本年度组织新任执法人员4名、执法监督人员3名申领证件,现有持证人员69名。深耕执法人员素养提升“四时行动”品牌,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执法技能等各类学习培训,累计进行每周案例学习59篇、月度讲评12场次、季度案卷评查44卷,围绕“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组织专题讲座以及竞赛活动,检验执法人员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的能力水平。规范执法辅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禁执法辅助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
2.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试点工作,建成苏州市首家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真正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创新推行行政处罚三步法制审核模式,制作法制审核流程单、阅卷笔录,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回溯性监督。就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进行专题检查。全市首推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完善公众参与行政执法评议机制,开展网络执法质效评议。组织“换位式”和“伴随式”执法监督活动,以现场交流、现场监督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提出意见建议。
3.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对于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进行说理。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执法,防止过罚不相适应,办理一起首违不罚案件。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累计对11起案件进行减轻处罚,涉案金额55.019157万元。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印发《2023年园(镇)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网络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重大事项信息44条,共计公开发文13件。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接办信息公开申请20件(另上年度结转1件),100%按时办结,未引发复议诉讼案件。
2.加紧织密内部监督。持续用好用活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探索实践基层“一把手”监督“321”工作法、国有(集体)资产智慧监管平台、国资公司专项督审、“点题式”监督等创新举措,全面提升监督效能。依法接受镇人大监督,先后就道路交通安全、民生微实事项目意见建议办理、防汛排涝等工作接受专项监督,累计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3件次,已全部办结,满意率100%。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在老镇区土地开发、企业环保等领域主动征求政协委员意见。
3.突出执法制约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全年累计回访191件次。完善执法问责机制,制定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年度监督计划,启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发放案卷评查通报3份。
4.积极回应司法监督。高质量办理各项建议,举一反三开展整改提高,全年接办检察建议3件、法院司法建议1件、公益诉讼立案3件、行政复议建议1件。建立长效跟踪机制,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确保问题不出现反弹回潮。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建设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打造1个镇级矛调中心、30个村级矛调工作站、140个矛盾调解工作网格,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全覆盖常态化,实现村(社区)、镇、市三级矛盾纠纷化解“721”工作目标。打造“五联”工作模式,强化公调、诉调等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进党建引领的“非诉专员”制度,新孵化“非诉专员”10人。部署开展基层人民调解规范化提升工程,创新推出“非诉在线”云端调解平台。深入实施“百名调解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律师讲座、文书制作、跟班学习、庭审旁听等11场次。健全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研判机制,充分发挥“法润沙洲”议事会效用,成功调处重大矛盾7件次。常态化组织各村(社区)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网格调解员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48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2129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44件,有效防止纠纷激化46件次。锦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2.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持续开展“两降一升”专项行动,推动诉源治理,制发《锦丰镇行政争议会商工作办法》,充分发挥“府院联动”、综合研判等工作机制作用,将争议化解在苗头阶段,防范涉诉风险。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率达100%。接办行政诉讼12件(另上年度结转1件),行政复议2件,均按期答辩应诉,继续保持行政诉讼零败诉。
2023年以来,园(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满意度与年初目标存在差距,较去年排名有所下降;二是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能力尚有提升空间。2024年,园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苏州、张家港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在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全力推动法治建设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